國家知識產權局 司法部關于印發《關于加強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工作的意見》的通知
為了落實《專利代理條例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,為外國專利代理機構在華設立常駐代表機構提供規范、便利、友好、透明的制度環境,現就《外國專利代理機構在華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管理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1年11月5日前,通過以下方式提出修改完善意見:
1.電子郵件:dailiguanli@cnipa.gov.cn
2.傳真:010-62083091
3.信函: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6號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服務業發展和監管處郵編100088(請于信封左下角注明“代表機構管理辦法”)
附件:《外國專利代理機構在華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管理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.docx
國家知識產權局
2021年10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