類行星公司“光學透鏡”外觀專利行政糾紛案
案號: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(2021)粵0104民初44091號
經辦團隊:董詠宜、張滿興、趙思涵
關鍵詞:不正當競爭、特有裝潢、舉證妨礙
所獲認可: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知產宣傳周活動4起公開宣判知識產權案件之一
案件亮點:越秀法院綜合考慮原告涉案商品裝潢的知名度,被告實施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觀過錯、侵權行為性質、持續時間、經營規模以及原告為維權行為支出的合理的、必要的費用等方面因素,尤其考慮到各被告在法院要求其提供生產、銷售數據材料的情況下并未盡力舉證等事實,一審判決被告粵某龍食品廠立即停止使用涉案的商品裝潢,銷毀庫存,并在《廣州日報》上刊登聲明,以消除涉案侵權行為不良影響;被告粵某龍食品廠、唐某某共同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30萬元。